一、進行盡職調查:律師主要代理境外投資者對境內并購目標企業的主體資格、債權債務關系、資產的合法性、真實性進行調查核查。
二、參與并購談判:由于境外投資者對中國的法律環境不熟悉,故律師參與談判可以為境外投資者爭取利益,防范風險。
三、起草并購協議:通過并購協議來落實股權過戶、交割、企業職工安置、報批職責分工及付款進度等細節。
四、設計合資合同及公司章程:合資合同和章程是合資企業運作的綱領性文件,在起草和設計時要充分考慮各方股東的權利、利益和責任以及公司治理的科學性、運作效率等多方面的因素。
五、文件準備及報批:盡管我國政府一直在精簡辦事程序,但目前需要準備的文件還是高達十幾項。
六、工商稅務變更登記。